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第四届“化院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7-11-06     浏览次数: 474

  

    为激励我院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创先争优,展现学子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引导学生发现身边榜样,进一步发挥先进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感化群体,形成优良的学风和班风,集中展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丰硕成果,为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树立典范,特在全系开展“化院之星”评选活动。请各班级认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系“化院之星”评选。具体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

创先争优  全面发展  树立典型  展示风采

【组织人员】

总负责人:徐 燕、王传虎、王光荣

负 责 人:朱银邦、陆晓石

   员:李海燕、李婷芸、张饮、王玉玲、高燕

【活动时间及安排】

评选活动分为班级初评推荐、候选人考察公示、最终评审颁奖及事迹宣传四个阶段。

1116日至119日为各班初评阶段,要求班级内部制定初评的具体组织方案,基本程序应包括侯选人提出申请、班级内候选人事迹宣传、班级民主推选、班内公示等阶段。119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至各辅导员处。

21113日至1117日为学院对各班推荐“化院之星”候选人进行考察公示阶段。

31118日开展“化院之星” 复赛阶段。初赛形式采用候选人现场演讲介绍个人事迹和PPT、才艺展示,限时6分钟,由评审团现场打分并公布结果。

41118日起为“化院之星”复赛选手准备宣讲阶段,选手自行进行才艺准备,决赛个人展示视频录制等活动,并提交材料至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开展网络人气投票活动。

512月初于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决赛,采用候选人现场演讲介绍个人事迹和PPT展示及才艺展示,限时6分钟,由评审团现场打分并公布结果。

412月下旬进行“化院之星”颁奖晚会及事迹宣传。

【活动要求】

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积极、主动向班级申请,各班要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初评,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评选规则】

评选类型:

(一)勤勉励学之星

1、积极投身专业学习,刻苦勤奋,方法得当,成绩优异。

2、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院一等以上奖学金,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二级及以上;

3、加分项:

1)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1-5分)

2)获得基础学科省级竞赛者(1-10分)。

(二)自立自强之星

1、家庭经济困难,有较长时间的勤工俭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或在面对挫折和磨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能克服自身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较强榜样、示范作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加分项:获得校级及以上“励志之星”等自立自强荣誉者。(1-10分)

(三)创新创业之星

1、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各种科技竞赛活动或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在大学生创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校级以上科技竞赛奖项;获得校级以上“挑战杯”大赛奖项;获得校级以上就业创业类竞赛奖项(个人、集体均可)。

3、加分项:

1)有校级以上创业孵化项目者(1-10分)

2)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挑战杯”、就业创业类竞赛奖励的(1-10分)

3)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发明创造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1-10分)

(四)拓展实践之星

1、积极组织或认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加分项:

1)在校、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会实践类社团担任重要职务。(1-5分)

2)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5次以上,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50小时(1-10分)

3)暑期社会实践被评为优秀先进个人,或为先进团队的重要成员之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并承担重要工作。(1-5分)

4)获得校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先进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1-10分)

(五)艺苑百花之星

1 有突出文艺才艺,积极组织并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加分项:

1)积极参加学院迎新晚会等才艺展示类活动者(1-10分)

2)在校级以上艺术类比赛获奖者。(1-10分)

(六)动感活力之星

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比赛。

加分项:

1)积极参加校运动会两次以上。(1-5分)

2)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者,(1-10分)

(七)率先垂范之星

1、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2、满足条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3、加分项:

1)组织承担校、学院大型活动重要任务,效果较好。(1-10分)

2)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1-3分)

(八)活力寝室

寝室风气较好,关系融洽。

加分项:

1)寝室成员无挂科现象。(1-10分)

2)获得优秀寝室、文明寝室、寝室美化大赛等奖项(1-5分)

(九)最佳人气之星

所有进入复赛选手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投票,选出最佳人气之星。

(十)综合奖:化院之星

除上述八项单项奖外,学生可申报综合奖项,化院之星奖。申报化院之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评选对象应分别满足以下(1)至(5)条,并满足(7)至(10)条的中的2条:

(1) 我院在校注册的学生;

(2)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未受过处分,且各学年课程成绩总评均不低于班级前1/3

(4) 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有服务精神,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口碑。

(5) 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生活俭朴,意志坚定,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6) 成绩优异,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奖学金或之一者;

(7) 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中的荣誉或之一者。

有以下事迹者可获额外酌情加分:

(1) 学习成绩优异,学风较好,在校期间形成良好的学习、自律习惯,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如国家奖学金,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项等。(10分)

(2) 积极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及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10分)

(3) 有突出才艺,或积极参加校运动会等文体活动的,并取得较好成绩的。(10分)

(4) 积极参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化竞赛并获奖,如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竞赛,取得较好成绩的。(10分)

(5) 参加各项科研、学术竞赛取得较好成绩,或以学院名义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各类专利(发明专利须达到实质审查阶段,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须有专利授权书)(20分)。

推荐名额:参赛同学同学每人可申报综合奖及单项奖合计不超过2项,人气奖由进入复赛选手投票产生,无需申报,每班各单项奖及综合奖可各推荐2名同学。

参赛材料要求:

1、参赛同学需提交化院之星报名登记表、事迹简介(1000字),奖项证书复印,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加分项支撑材料。

2、各班级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主要包括候选人登记表、事迹简介和其他支撑材料,有影像视频材料也可,并提交报名汇总表。初赛后以年级为单位提交化院之星初选阶段总结报告,包括初选具体组织方案、报名情况、活动效果等。

3、加分项由参赛选手提交加分项申报材料,评审小组根据材料进行打分,并在复赛前公示,加分项计入复赛成绩。

4、复赛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前一周通知参赛选手。

【奖项设置】

每年度设立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综合奖化院之星”2名,设立各单项奖1名,人气奖1人,所有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化院之星综合每名奖励800元奖金或等额奖品,各单项每名奖励400元奖金或等额奖品。

附: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院之星”候选人登记表.doc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团总支

0一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