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助字〔2022〕24号)有关要求,按照《蚌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蚌埠学院助学金评选条件和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及年级评议小组评选、学院评审小组评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现对2022-2023学年校内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认定等级(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2月2日-8日,联系人:徐燕,联系电话:0552-3179728。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