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 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蚌埠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拟设 3 人,提名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4 名,差额率为 20%,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起所在的团支部推荐,经辅导员、学院团总支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总支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求具有代表性,并从团支部、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六、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年0 6 月10日
正式代表:学代会正式代表应到人数为 63人,实际到会人数为 63名(因病因事请假0人)
主要议程:
1、学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议程
1) 奏唱国歌
2) 宣读《校团委关于同意召开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团总支书记讲话
3)周翔龙同学代表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作工作报告
2、学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以及《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
2)选举产生学院第十三届主席团成员和主席
3)学代会总监票员向大会报告正式选举结果,宣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名单
4)奏唱团歌,宣布大会闭幕
宣传报道链接:蚌埠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bbc.edu.cn)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推举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规则》《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 2022年 6月 10日召开蚌埠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确保学代会的顺利召开, 现就学代会学生代表(以下简称“学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代表的基本条件
1、正式注册的蚌埠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4、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注学校发展和同学权益,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拥有良好的为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学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学代表享有下列权利: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联名提出提案、质询案、罢免案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获得执行学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地遵守法律、校纪校规,遵守《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按时参加学生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各项填、报告和其他议题; 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活动;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学代表职务的能力;与原选举单位的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基层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主要任务
1、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常任代表会议(简称“常代会”)作为学生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角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四)学代会的构成要求
大会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 60%、并经班级、年级民主选举产生。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 63人,各班级推选 2~3人,由各班级召开班级大会(实到人数不少于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选举产生。
各班级按照规定产生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在班级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填,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学代表,并组织学代表填写学生代表登记表(附件二),同时填写本班级学生代表汇总表(附件一),整理公示情况汇报及佐证材料(班级公示照片或截图)。
请各班级根据以上要求将学代表的电子版材料(登记表、汇总表)和公示情况截图于 2022年 5月 30日 18 点上交至学生会组织部,联系人:刘薇,QQ:778662192。
八、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2020年6月12日,由学校党委下文印发《蚌埠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通知中明确规定“二级学院构建党总支领导、团总支指导、全体辅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级学院党总支定期听取院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院党总支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九、院团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团总支书记 |
王玉玲 |
是 |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