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5 年蚌埠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5〕136号)文件精神,依据《蚌埠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各班级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公示等环节,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现对国家助学金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52—3179728。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9日